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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動態央廣網貴陽4月15日消息(記者 李威)據國家礦山安監局《關于近期三起煤礦事故的通報》,貴州東風煤礦“4·9”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暴露出區域防突措施不到位等7大主要問題。
上述通報稱,山西、貴州、新疆等地近期接連發生3起煤礦瓦斯、水害事故,特別是2天內貴州、新疆各發生一起瓦斯、水害事故,截至目前,共造成12人死亡、21人被困,影響惡劣、教訓慘痛。
其中,4月9日,貴州黎明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金沙縣東風煤礦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該礦為鄉鎮煤礦,擴建礦井,設計生產能力45萬噸/年,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
初步分析,該礦10901回風巷切眼處施工鉆孔、10901運輸巷切眼處支護擾動煤體誘發煤與瓦斯突出,突出煤量約1250噸,瓦斯涌出量約2.1萬立方米。
事故暴露的主要問題:
一是區域防突措施不到位。該礦切眼工作面長度126米,穿層鉆孔預抽瓦斯底板巷僅施工50米。
二是傾角近30度的突出煤層相向掘進工作面距離小于60米時(事故發生時相距27米),未按規定停止一個掘進工作面掘進。
三是在事故地點已出現煤層變軟、傾角增大、10901切眼(回風巷側)靠近迎頭位置已揭露構造的情況下,未采取相應措施,仍搶進度進行掘進作業。
四是該礦用壓風自救系統風吹事故掘進工作面T2傳感器,救護隊員勘察現場發現T2傳感器顯示瓦斯濃度為1.2%,用瓦檢儀測定瓦斯濃度2%。
五是該礦切眼工作面的上一工作面已經回采結束,處于回采應力集中區,且工作面上段已掘進33米,下段已掘進66米,中間剩余27米未貫通,造成應力疊加。
六是煤礦建設資金不足,從2015年以來建設緩慢,至今才開始安排掘進工作面,加之當前煤炭市場趨好,在瓦斯治理不到位的情況下加快掘進進度。
七是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建設單位安全監管責任和施工單位現場管理責任都存在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通報指出,上述3起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反映出,一些地區思想認識不到位,監管監察不精準,沒有從“兩個根本”高度,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一些企業法律意識淡薄,不認真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程,安全例會上風險研判分析流于形式,在煤炭價格走高的刺激下,心存僥幸,急于生產建設,安全風險極大。